北京六合振华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
北京六合振华科技有限公司
债权申报公告
北京六合振华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:
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8日作出(2025)京01清申500号《民事裁定书》裁定受理北京六合振华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六合公司)强制清算,并于2025年12月16日作出(2025)京01强清269号《决定书》指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担任北京六合振华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。
现通知你(或你单位)在2026年1月30日前,向六合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(联系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银河SOHO-B座909号;联系人:唐旭东;联系电话:18612687593;电子邮箱:tangxudong@tzcpa.com),书面说明债权数额、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,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,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完毕前补充申报。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,由你(或你单位)承担。你(或你单位)补充申报的债权,可以在六合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。
特此公告。
北京六合振华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
2025年12月22日
公 开 人:北京六合振华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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